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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观念入驻文学创作出版界

1998-03-25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在房间的另一头,本刊记者赵晋华正在就“’98文学出版新动作”一题采访一家出版社的负责人,她一边复述着对方提到的一些书名,一边把它们记在一张纸上。听起来,那都是一些大而化之的题目,多是去年做了今年再做明年还要接着做的大型丛书。那么,今年到底有哪些新动作呢?她没少问,对方却没多说,看样子想保密。等她放下电话,我一问,果然不出所料。湖南文艺出版社更“绝”,说是今年的选题还没定下来。一年已经过了将近四分之一的时间,动作快一点的,当年的选题都快见书了,可那边选题居然还没定下来。小赵问:那你们没向主管部门上报’98年的选题计划吗?对方回答:报了。随后又解释说,但有些选题现在暂时还不便透露。

此前,在编辑本刊稿件的过程中,记者王洪曾来电话说,要把作家访谈中的一句话删去,那句话是作家本人在谈及作品中都有些什么人物时说的“有农民,有知识分子”。我问:“为什么要删呢?关于作品的部分已经谈得够抽象的了,就这么一句具体一点的,怎么还要删去?”王洪说那位作家怕人模仿。

在一个“仿家”辈出的商业时代,这种担心并非没有理由。既然有了一本《哈佛学不到》,就能有一大堆“学得到”、“学不到”,有了一本《老照片》,就能有一大摞“老照片”、“老相册”,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劝人们不要有这种担心呢?

于是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会在报纸上见到这样的大标题了:《毕淑敏:新年写长篇题目未定,字数未定,完成时间也未定》(见1998年2月5日《文艺报》)。记得当时身旁一位记者曾嘀咕道:“这算什么标题,既然都没定,还说什么。”现在想来,作家的确有作家的难言之隐,媒体也确实有媒体的苦衷。你只要透露一个书名就有人能迅速炮制出一本书,只消提到一个人物就有人能马上演绎出一个故事。你在明处,他在暗处,令人防不胜防,这实际上也是一种不公平竞争。如今,有这种本事的人层出不穷,这样的事情已是司空见惯,不能不让人格外警觉。

对于想象力创造力贫乏又想赚钱的人来说,不失时机地盯住别人,一有什么线索就闻风而动,或沿波讨源,或照猫画虎,已成为他们获取成功的终南捷径。这不仅比直接拿原作来盗印要“高明”一些,而且并不一定犯法,因此也才让被侵犯者更觉无奈。

无论作家和商家之间有着怎样的距离,文学创作的成果通常都要通过买卖才能到达大众手中,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学作品不仅是精神产品,而且也具有商品的属性。因此,严守商业机密的观念就会自然而然地进入到文学创作出版界并在此扎下根来。这实际上是文学市场化所带来的一个必然趋势。虽说这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但却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完善文学创作出版的运作规则,扼制作品在出版前被提前爆炒的商业行为,作品是好是坏本来就应该让作品本身来说话,在未见到作品之前说什么都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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